____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订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机器(或称“硬件”):是指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
2、程序(或称“软件”):是指一系列机器可读的指令或说明,其目的在于促使一机器执行一项特定工作或一特定功能,或指任何以机器可读的资料(包括文件和资料清单)以及这些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副本。
4、维护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的机器或程序保持或恢复符合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如合同中明确,也指为提高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例如升级)。“维护服务”包括执行一项任务、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或允许甲方访问乙方提供的资源(如网络、信息数据库等)。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项目内容(在括号内打星号):
详细、完整的维护服务描述(包括故障级别、响应时间、服务时段等等)见乙方与甲方签定的服务条款(附件2)。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在合同规定的维护服务期间,乙方不得调整上述服务费,除非调整是为了减少收费。
4、由于合同中途终止,或缺少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的维护服务未实施,则按未实施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__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对甲方的故障报修作出响应,尽快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
3、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维修的机器,均由乙方负责提取和送回,期间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
4、当需要更换机器时,被替换件属于乙方的财产,而替换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保证所有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属真品,并未经甲方改动。乙方保证替换件尽可能是新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达到或超过被替换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换件承接被替换件的原有维护服务地位。本合同维护期结束后,即使甲方不再要求续签维护服务合同,则乙方仍应在本维护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对由乙方在本维护期结束前三个月内提供的替换提供保修。
5、本维护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专属许可,并保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无瑕疵的。
6、不属于本合同的维护服务范围的有:(1)易耗品(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改动、以及不适当维护而引起的机器的损坏。(3)机器或程序的迁移。
7、乙方在甲方现场实施维护服务以及为实施维护服务而向甲方派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1、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亦不得分包部分维护服务的工作,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即使得到甲方的许可,亦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分包商的任何疏忽或过失,均视同乙方的疏忽或过失。
1、保密信息: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一方应对另一方根据本合同传递的透露方指明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应认定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以及根据诚信的原则应作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保密。该保密信息除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外,不得用作他用。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应自保密信息透露后持续五年。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签定保密协议。任何从对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均应在本合同终止时通过删除、退还对方、或销毁其载体等手段而不使其继续保留在己方。
2、除外情况: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1)在透露之时已经公开的信息,或在该透露之后非因接受方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而公开的信息;(2)在透露方向接受方透露该信息之前接受方已经知悉的信息;(3)接受方没有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义务而从透露方以外的其它来源知悉的信息;或(4)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1、乙方确认其根据本合同实施的维护服务不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或其它权利构成侵犯。
2、第三方根据任何法律指控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利并针对甲方提出任何请求时,乙方应对此进行辩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使甲方免于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诉讼情况下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甲方因此支付的任何金额均应得到乙方的补偿。
3、如果发生上述侵权行为,则(1)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的执行,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因此已支付的合同金额。或(2)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为甲方取得拥有继续使用被宣称为侵权的可提供的服务的权利;或修改该服务或用同等功能的,未被主张为侵权的替代物代替该服务以使其不侵权,而甲方在此情况下须立即停止使用被宣称为侵权的该服务。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洪水、龙卷风对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一方不能、不充分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知道或是应该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且尽可能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实际发生或扩大。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对于乙方违约或其它责任引起的对甲方的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但乙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仅限于(1)对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的损害赔偿和有形个人财产及对甲方财产的损害赔偿。(2)对其它任何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害的赔偿为最高本合同金额的__2__倍。
2、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变更应用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及单位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除保修、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外,本合同即告终止。但如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未违约方有权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违约方而终止本合同,其对违约方提出的索赔不受影响;如果违约方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补救,从而使上述终止通知失效,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上海订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机器(或称“硬件”):是指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
2、程序(或称“软件”):是指一系列机器可读的指令或说明,其目的在于促使一机器执行一项特定工作或一特定功能,或指任何以机器可读的资料(包括文件和资料清单)以及这些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副本。
4、维护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的机器或程序保持或恢复符合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如合同中明确,也指为提高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例如升级)。“维护服务”包括执行一项任务、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或允许甲方访问乙方提供的资源(如网络、信息数据库等)。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项目内容(在括号内打星号):
详细、完整的维护服务描述(包括故障级别、响应时间、服务时段等等)见乙方与甲方签定的服务条款(附件2)。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在合同规定的维护服务期间,乙方不得调整上述服务费,除非调整是为了减少收费。
4、由于合同中途终止,或缺少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的维护服务未实施,则按未实施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对甲方的故障报修作出响应,尽快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
3、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维修的机器,均由乙方负责提取和送回,期间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
4、当需要更换机器时,被替换件属于乙方的财产,而替换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保证所有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属真品,并未经甲方改动。乙方保证替换件尽可能是新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达到或超过被替换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换件承接被替换件的原有维护服务地位。本合同维护期结束后,即使甲方不再要求续签维护服务合同,则乙方仍应在本维护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对由乙方在本维护期结束前三个月内提供的替换提供保修。
5、本维护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专属许可,并保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无瑕疵的。
6、不属于本合同的维护服务范围的有:(1)易耗品(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改动、以及不适当维护而引起的机器的损坏。(3)机器或程序的迁移。
7、乙方在甲方现场实施维护服务以及为实施维护服务而向甲方派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1、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亦不得分包部分维护服务的工作,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即使得到甲方的许可,亦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分包商的任何疏忽或过失,均视同乙方的疏忽或过失。
1、保密信息: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一方应对另一方根据本合同传递的透露方指明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应认定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以及根据诚信的原则应作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保密。该保密信息除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外,不得用作他用。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应自保密信息透露后持续五年。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签定保密协议。任何从对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均应在本合同终止时通过删除、退还对方、或销毁其载体等手段而不使其继续保留在己方。
2、除外情况: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1)在透露之时已经公开的信息,或在该透露之后非因接受方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而公开的信息;(2)在透露方向接受方透露该信息之前接受方已经知悉的信息;(3)接受方没有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义务而从透露方以外的其它来源知悉的信息;或(4)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1、乙方确认其根据本合同实施的维护服务不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或其它权利构成侵犯。
2、第三方根据任何法律指控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利并针对甲方提出任何请求时,乙方应对此进行辩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使甲方免于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诉讼情况下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甲方因此支付的任何金额均应得到乙方的补偿。
3、如果发生上述侵权行为,则(1)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的执行,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因此已支付的合同金额。或(2)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为甲方取得拥有继续使用被宣称为侵权的可提供的服务的权利;或修改该服务或用同等功能的,未被主张为侵权的替代物代替该服务以使其不侵权,而甲方在此情况下须立即停止使用被宣称为侵权的该服务。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洪水、龙卷风对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一方不能、不充分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知道或是应该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且尽可能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实际发生或扩大。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对于乙方违约或其它责任引起的对甲方的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但乙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仅限于(1)对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的损害赔偿和有形个人财产及对甲方财产的损害赔偿。(2)对其它任何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害的赔偿为最高本合同金额的 2 倍。
2、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变更应用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及单位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除保修、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外,本合同即告终止。但如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未违约方有权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违约方而终止本合同,其对违约方提出的索赔不受影响;如果违约方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采取合理措施予以补救,从而使上述终止通知失效,则本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直同意,自愿签订如下条款:
乙方将为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提供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项目内容:
1、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在合同规定的维护服务期间,乙方不得调整上述服务费,除非调整是为了减少收费。
4、由于合同中途终止,或缺少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的维护服务未实施,则按未实施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对甲方的故障报修作出响应,尽快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
3、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维修的机器,均由乙方负责提取和送回,期间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
4、当需要更换机器时,被替换件属于乙方的财产,而替换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保证所有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属真品,并未经甲方改动。乙方保证替换件尽可能是新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达到或超过被替换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换件承接被替换件的原有维护服务地位。本合同维护期结束后,即使甲方不再要求续签维护服务合同,则乙方仍应在本维护期结束后的_____个月内对由乙方在本维护期结束前_____个月内提供的替换提供保修。
5、本维护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专属许可,并保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无瑕疵的。
6、乙方在甲方现场实施维护服务以及为实施维护服务而向甲方派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直同意,自愿签订如下条款:
乙方将为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提供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项目内容:
1、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4、由于合同中途终止,或缺少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的维护服务未实施,则按未实施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对甲方的故障报修作出响应,尽快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
3、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维修的机器,均由乙方负责提取和送回,期间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
4、当需要更换机器时,被替换件属于乙方的财产,而替换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保证所有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属真品,并未经甲方改动。乙方保证替换件尽可能是新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达到或超过被替换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换件承接被替换件的原有维护服务地位。本合同维护期结束后,即使甲方不再要求续签维护服务合同,则乙方仍应在本维护期结束后的_____个月内对由乙方在本维护期结束前_____个月内提供的替换提供保修。
5、本维护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专属许可,并保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无瑕疵的。
6、乙方在甲方现场实施维护服务以及为实施维护服务而向甲方派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上海订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机器(或称“硬件”):是指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
2、 程序(或称“软件”):是指一系列机器可读的指令或说明,其目的在于促使一机器执行一项特定工作或一特定功能,或指任何以机器可读的资料(包括文件和资料清单)以及这些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副本。
4、 维护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的机器或程序保持或恢复符合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如合同中明确,也指为提高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例如升级)。“维护服务”包括执行一项任务、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或允许甲方访问乙方提供的资源(如网络、信息数据库等)。
3、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项目内容(在括号内打星号):
详细、完整的维护服务描述(包括故障级别、响应时间、服务时段等等)见乙方与甲方签定的服务条款(附件2)。
4、 由于合同中途终止,或缺少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的维护服务未实施,则按未实施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
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对甲方的故障报修作出响应,尽快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
3、 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维修的机器,均由乙方负责提取和送回,期间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
4、 当需要更换机器时,被替换件属于乙方的财产,而替换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保证所有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属真品,并未经甲方改动。乙方保证替换件尽可能是新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达到或超过被替换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换件承接被替换件的原有维护服务地位。本合同维护期结束后,即使甲方不再要求续签维护服务合同,则乙方仍应在本维护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对由乙方在本维护期结束前三个月内提供的替换提供保修。
5、 本维护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专属许可,并保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无瑕疵的。
6、 不属于本合同的维护服务范围的有:(1)易耗品(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改动、以及不适当维护而引起的机器的损坏。(3)机器或程序的迁移。
7、 乙方在甲方现场实施维护服务以及为实施维护服务而向甲方派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1、 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亦不得分包部分维护服务的工作,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 即使得到甲方的许可,亦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分包商的任何疏忽或过失,均视同乙方的疏忽或过失。
1、 保密信息: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一方应对另一方根据本合同传递的透露方指明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应认定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以及根据诚信的原则应作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保密。该保密信息除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外,不得用作他用。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应自保密信息透露后持续五年。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签定保密协议。任何从对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均应在本合同终止时通过删除、退还对方、或销毁其载体等手段而不使其继续保留在己方。
2、 除外情况: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1)在透露之时已经公开的信息,或在该透露之后非因接受方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而公开的信息;(2)在透露方向接受方透露该信息之前接受方已经知悉的信息;(3)接受方没有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义务而从透露方以外的其它来源知悉的信息;或(4)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1、 乙方确认其根据本合同实施的维护服务不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或其它权利构成侵犯。
2、 第三方根据任何法律指控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利并针对甲方提出任何请求时,乙方应对此进行辩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使甲方免于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诉讼情况下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甲方因此支付的任何金额均应得到乙方的补偿。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洪水、龙卷风对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一方不能、不充分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知道或是应该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且尽可能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实际发生或扩大。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对于乙方违约或其它责任引起的对甲方的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但乙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仅限于(1)对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的损害赔偿和有形个人财产及对甲方财产的损害赔偿。(2)对其它任何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害的赔偿为最高本合同金额的 2 倍。
2、 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变更应用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及单位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上海订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机器(或称“硬件”):是指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
2、 程序(或称“软件”):是指一系列机器可读的指令或说明,其目的在于促使一机器执行一项特定工作或一特定功能,或指任何以机器可读的资料(包括文件和资料清单)以及这些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副本。
4、 维护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的机器或程序保持或恢复符合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如合同中明确,也指为提高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例如升级)。“维护服务”包括执行一项任务、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或允许甲方访问乙方提供的资源(如网络、信息数据库等)。
3、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项目内容(在括号内打星号):
详细、完整的维护服务描述(包括故障级别、响应时间、服务时段等等)见乙方与甲方签定的服务条款(附件2)。
4、 由于合同中途终止,或缺少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的维护服务未实施,则按未实施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
1、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对甲方的故障报修作出响应,尽快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
3、 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维修的机器,均由乙方负责提取和送回,期间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
4、 当需要更换机器时,被替换件属于乙方的财产,而替换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保证所有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属真品,并未经甲方改动。乙方保证替换件尽可能是新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达到或超过被替换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换件承接被替换件的原有维护服务地位。本合同维护期结束后,即使甲方不再要求续签维护服务合同,则乙方仍应在本维护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对由乙方在本维护期结束前三个月内提供的替换提供保修。
5、 本维护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专属许可,并保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无瑕疵的。
6、 不属于本合同的维护服务范围的有:(1)易耗品(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改动、以及不适当维护而引起的机器的损坏。(3)机器或程序的迁移。
7、 乙方在甲方现场实施维护服务以及为实施维护服务而向甲方派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1、 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亦不得分包部分维护服务的工作,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 即使得到甲方的许可,亦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分包商的任何疏忽或过失,均视同乙方的疏忽或过失。
1、 保密信息: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一方应对另一方根据本合同传递的透露方指明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应认定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以及根据诚信的原则应作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保密。该保密信息除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外,不得用作他用。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应自保密信息透露后持续五年。双方可根据需要,另行签定保密协议。任何从对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均应在本合同终止时通过删除、退还对方、或销毁其载体等手段而不使其继续保留在己方。
2、 除外情况: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1)在透露之时已经公开的信息,或在该透露之后非因接受方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而公开的信息;(2)在透露方向接受方透露该信息之前接受方已经知悉的信息;(3)接受方没有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义务而从透露方以外的其它来源知悉的信息;或(4)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1、 乙方确认其根据本合同实施的维护服务不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或其它权利构成侵犯。
2、 第三方根据任何法律指控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利并针对甲方提出任何请求时,乙方应对此进行辩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使甲方免于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诉讼情况下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甲方因此支付的任何金额均应得到乙方的补偿。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洪水、龙卷风对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一方不能、不充分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知道或是应该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且尽可能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实际发生或扩大。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对于乙方违约或其它责任引起的对甲方的损害,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损害赔偿。但乙方所承担的全部责任仅限于(1)对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的损害赔偿和有形个人财产及对甲方财产的损害赔偿。(2)对其它任何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害的赔偿为最高本合同金额的 2 倍。
2、 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变更应用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及单位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订立,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机器(或称“硬件”):是指机器、其功能部件、转换部件、升级部件、元件或配件、或其任何组合。
2、程序(或称“软件”):是指一系列机器可读的指令或说明,其目的在于促使一机器执行一项特定工作或一特定功能,或指任何以机器可读的资料(包括文件和资料清单)以及这些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副本。
4、维护服务:是指乙方为甲方的机器或程序保持或恢复符合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如合同中明确,也指为提高其技术规格而提供的服务。例如升级)。“维护服务”包括执行一项任务、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或允许甲方访问乙方提供的资源(如网络、信息数据库等)。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项目内容(在括号内打星号):
详细、完整的维护服务描述(包括故障级别、响应时间、服务时段等等)见乙方与甲方签定的服务条款(附件2)。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可能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3、在合同规定的维护服务期间,乙方不得调整上述服务费,除非调整是为了减少收费。
4、由于合同中途终止,或缺少维护用零部件或原制造商的技术支持等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的维护服务未实施,则按未实施的维护服务部分费用比例和终止时剩余维护服务时间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费用。如甲方已经支付的,乙方必须立即退回。
1、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对甲方的故障报修作出响应,尽快对故障原因作出判断及采取可行的解决措施排除故障。
3、任何需要送至乙方维修的机器,均由乙方负责提取和送回,期间发生的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承担。
4、当需要更换机器时,被替换件属于乙方的财产,而替换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甲方保证所有被替换下来的零部件属真品,并未经甲方改动。乙方保证替换件尽可能是新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达到或超过被替换件的原有功能和性能。替换件承接被替换件的原有维护服务地位。本合同维护期结束后,即使甲方不再要求续签维护服务合同,则乙方仍应在本维护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对由乙方在本维护期结束前三个月内提供的替换提供保修。
5、本维护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均授予甲方非专属许可,并保证该授权是合法有效无瑕疵的。
6、不属于本合同的维护服务范围的有:(1)易耗品(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改动、以及不适当维护而引起的机器的损坏。(3)机器或程序的迁移。
7、乙方在甲方现场实施维护服务以及为实施维护服务而向甲方派出的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1、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亦不得分包部分维护服务的工作,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即使得到甲方的许可,亦不能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分包商的任何疏忽或过失,均视同乙方的疏忽或过失。
1、保密信息: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一方应对另一方根据本合同传递的透露方指明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或根据透露时环境的性质应认定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信息,以及根据诚信的原则应作为专有的和/或保密的所有信息(保密信息)保密。该保密信息除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外,不得用作他用。保密信息接受方的保密义务应自保密信息透露后持续五年。双方*根据需要,另行签定保密协议。任何从对方获得的保密信息均应在本合同终止时通过删除、退还对方、或销毁其载体等手段而不使其继续保留在己方。
2、除外情况:保密信息不应包括以下信息:(1)在透露之时已经公开的信息,或在该透露之后非因接受方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任何义务而公开的信息;(2)在透露方向接受方透露该信息之前接受方已经知悉的信息;(3)接受方没有违反其对透露方承担的义务而从透露方以外的其它来源知悉的信息;或(4)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信息。
1、乙方确认其根据本合同实施的维护服务不对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或其它权利构成侵犯。
2、第三方根据任何法律指控本合同项下的维护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利并针对甲方提出任何请求时,乙方应对此进行辩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使甲方免于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害、损失或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诉讼情况下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甲方因此支付的任何金额均应得到乙方的补偿。
3、如果发生上述侵权行为,则(1)甲方有权撤销本合同的执行,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因此已支付的合同金额。或(2)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为甲方取得拥有继续使用被宣称为侵权的可提供的服务的权利;或修改该服务或用同等功能的,未被主张为侵权的替代物代替该服务以使其不侵权,而甲方在此情况下须立即停止使用被宣称为侵权的该服务。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洪水、龙卷风对履行合同造成影响的自然灾害。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合同一方不能、不充分或延期履行合同的,该合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知道或是应该知道自己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并且尽可能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实际发生或扩大。
鉴于甲方希望乙方,且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产品维护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维护及相应技术服务之事宜,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服务地点:若甲方更改服务地点的,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承担乙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乙方开设服务热线,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热线电话的服务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 ,每天 — 。乙方通过热线电话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报修,告知故障内容。乙方应在接到报修后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故障现场,并在到达现场之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恢复网络正常运行。如遇特殊故障、重大故障或突发事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修复的,应在发现上述故障或事发后_______ 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告知故障可以排除的日期。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软件均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软件的来源、权属均合法、有效,乙方使用该些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利益,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4.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应急服务费用按如下标准收取:应急服务个人电脑数在 台及以下,加收应急服务费 元(大写:_______);应急服务个人电脑数在_______ 台及以上,加收应急服务费 元(大写:_______)。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基本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乙方在收到服务费后,开始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
负责所有甲方与本服务协议相关的活动、任务,并承担组织落实甲方的职责工作;若因甲方单位工作需要而发生专职人员变动,甲方应及时将变更后的专职人员情况通知乙方,以确保有关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2.甲方在接受服务前,应尽可能将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需求与乙方技术主管工程师交流清楚。
4.当乙方的技术人员在服务时遇到非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服务,甲方应全面协调相应的硬件或者软件提供商到场共同解决问题。
5.乙方的技术人员在对甲方的客户端电脑进行维护时,甲方应支持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
2.乙方的技术主管工程师将根据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需求,拟订对甲方服务工作计划,经甲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
3.乙方在规定的上门服务时间内必须绝对接受甲方的紧急上门服务请求,但乙方的技术主管有权向甲方说明上门服务时间的合理分配。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计划完成对甲方的服务,当服务计划需要改变时必须征求甲方的意见后方能变更。
6.乙方的技术人员对于非乙方服务产品的服务时,技术主管应协助其他硬件或者软件提供商共同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7.当乙方的技术人员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可请乙方委派其他技术服务工程师和与服务产品相关的技术工程师上门进行服务。
1.无论另一方是否告知其保密性质,也无论一方取得途径,任何一方对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下列信息(下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书面、口头、默许、纵容或以任何其他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利用该些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除非是根据法律或政府部门或政法机关的规定或要求。需要保密的事项如下:
(1)商业机密;(2)技术机密;(3)客户信息;(4)内部档案、资料和文件;(5)法律、法规、规章及任何一方内部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信息、商业秘密;
2.本条之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中止期间及协议终止之后均对任何一方有效,无论双方是否就本协议发生争议。
(2)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良好适宜的服务工作场地、告知及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文件和说明书、工具设备、指派专门负责人员回答乙方维修人员的提问;
(3)保证由甲方提供乙方服务时使用的所有软件、设备、资料及其他含有知识产权的物品的来源、权属均合法有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
(3)保证乙方提供、使用的所有软件、设备、资料及其他含有知识产权的物品的来源、权属均合法有效,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上述物品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已无法达到或者一方已经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本合同部分条款的终止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本合同的部分终止或全部终止不影响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责任的追究,也不影响任何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论该第三方是否与其有关联关系。
1.甲方迟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天的金额为迟延部分的 。
2.若甲方迟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任何一方违背第六条规定的保密责任或者第五条中第5项承诺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情形的均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以书面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若自争议产生且为双方所共知之日起 天内仍未书面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提出申请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合同所记载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经协商后达成的专门规定,并非任何一方提供之格式条款合同。
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就本合同所规定事宜进行协商而达成、签署的承诺、意向书、备忘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的书面文件或口头约定均失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如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下一周期。
乙方受使用方委托承揽甲方 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4. 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1.1 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1.2 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1.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2.2 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季度一次,全年共计四次。
2.5 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当时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替代设备,并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6 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年。
2.7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B.例如:监视器:每季度屏幕外观清洁,采用专用镜头纸和屏幕清洗液。检查是否有着磁现象,进行消磁处理。
1.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 作为本合同的启动资金,计人民币: 元 整,作为一期款项。
2. 在合同执行六个月后三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 ,计人民币:¥ 元 整,作为二期款项。
3. 在合同执行期满后三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 ,计人民币:¥ 元 整,作为三期款项。
1. 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
2. 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 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鉴于甲方希望乙方,且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产品维护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维护及相应技术服务之事宜,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 服务地点: 市 。若甲方更改服务地点的,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承担乙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乙方开设服务热线,电话号码: 。热线电话的服务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八个半小时(9:00—17:30)。乙方通过热线电话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12次应急上门服务: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报修,告知故障内容。乙方应在接到报修后四小时内到达甲方故障现场,并在到达现场之后一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恢复网络正常运行。如遇特殊故障、重大故障或突发事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修复的,应在发现上述故障或事发后6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告知故障可以排除的日期。
3. 软件提供——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软件均由甲方提供,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软件的来源、权属均合法、有效,乙方使用该些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利益,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4.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应急服务按如下标准收取:应急服务pc数在5台及以下,加收应急服务费200元; 应急服务pc数在6台及以上,加收应急服务费400元。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基本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叁千伍佰 元。乙方在收到服务费后,开始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
负责所有甲方与本服务协议相关的活动、任务,并承担组织落实甲方的职责工作;若因甲方单位工作需要而发生专职人员变动,甲方应及时将变更后的专职人员情况通知乙方,以确保有关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2. 甲方在接受服务前,应尽可能将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需求与乙方技术主管工程师交流清楚;
3. 在接受服务时应做好对乙方技术主管工程师的工作考核和客户满意度反馈;
4. 当乙方的技术人员在服务时遇到非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服务,甲方应全面协调将相应的硬件或者软件提供商到场共同解决问题;
5. 乙方的技术人员在对甲方的客户端电脑进行维护时,甲方应支持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作。
姓名: 王悦栋 联系电线. 乙方的技术主管工程师将根据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需求,拟订对甲方服务工作计划,经甲方确认签字后方可执行;
3. 乙方在规定的上门服务时间内必须绝对接受甲方的紧急上门服务请求,但乙方的技术主管有权向甲方说明上门服务时间的合理分配;
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服务计划完成对甲方的服务,当服务计划需要改变时必须征求甲方的意见后方能变更;
6. 乙方的技术人员对于非乙方服务产品的服务时,技术主管应协助其他硬件或者软件提供商共同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7. 当乙方的技术人员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可请乙方委派其他技术服务工程师和与服务产品相关的技术工程师上门进行服务。
1. 无论另一方是否告知其保密性质,也无论一方取得途径,任何一方对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下列信息(下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书面、口头、默许、纵容或以任何其他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利用该些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除非是根据法律或政府部门或政法机关的规定或要求:
(5) 法律、法规、规章及任何一方内部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信息、商业秘密;
2. 本条之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中止期间及协议终止之后均对任何一方有效,无论双方是否就本协议发生争议。
(2) 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后勤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良好适宜的服务工作场地、告知及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文件和说明书、工具设备、指派专门负责人员回答乙方维修人员的提问;
(3) 保证由甲方提供乙方服务时使用的所有软件、设备、资料及其他含有知识产权的物品的来源、权属均合法有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
(3) 保证乙方提供、使用的所有软件、设备、资料及其他含有知识产权的物品的来源、权属均合法有效,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上述物品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已无法达到或者一方已经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终止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本合同的部分终止或全部终止不影响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责任的追究,也不影响任何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论该第三方是否与其有关联关系。
1. 甲方迟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天的金额为迟延部分的千分之五。
2. 若甲方迟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 任何一方违背第四条规定的保密责任或者第五条中第(5)项承诺的,应当承担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情形的均为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以书面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 若自争议产生且为双方所共知之日起60天内仍未书面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提出申请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 本合同所记载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就本合同规定事项经协商后达成的专门规定,并非任何一方提供之格式条款合同。
4.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就本合同所规定事宜进行协商而达成、签署的承诺、意向书、备忘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的书面文件或口头约定均失效。
十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如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下一周期。
双方基于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乙方将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专业的保洁服务,双方承诺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提供对甲方商场及超____区域进行日常清洁维护的劳务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应当符合附件一中所陈述项目,并以能维护甲方商场及超____区域日常合理正常经营为目的。
乙方在本区域内服务总人员不少于_________人,乙方所有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具体人数和资质能力应当符合附件七中的岗位要求。
合同签定后,任何原因调整价格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如双方未能对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于提供服务后的次月____日开具服务费发票送达甲方,并与甲方确认发票中当月保洁服务费用数额。甲方收到发票后____日内,根据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价格,将该月的服务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1.关于保洁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乙方会严格遵照本合同和附件二的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时,自愿接受甲方监管部门的管理,经甲方监管部门两次口头警告通知,仍未达到标准或不积极组织改进的,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总额的0.5%-1%。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明显与本合同和附件二的标准不符,经过甲方监管部门督促后也无法改正的,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根据本合同
2.乙方所有派往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将穿经甲方确认的统一工作服,佩戴统一员工卡,保持健康的状态,礼貌的态度,规范的服务;
3.乙方保证所有在甲方现场服务的人员将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准则,对其所接触到的所有甲方商业、客户及经营信息保守秘密,维持甲方的工作环境秩序及甲方的形象。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
4.乙方将根据合同的规定及服务范围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如在合同服务期间,甲方或者
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率先进行赔偿,并享有对其提供服务的人员追究最终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4)为乙方的服务人员提供有关甲方情况的适当培训,告知乙方服务人员甲方的各项规则;
(5)甲方在此合同结束后的前六个月之内不得雇佣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原有员工;如乙方收编甲方原有员工,不得将所收编人员安置在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任何项目中。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光缆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光缆维护外包技术服务规范书。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3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税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维护服务的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而购买备品备件和工具的费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光缆维护服务而应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营业税其他]发票支付服务费用,并按下列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乙方:。
1,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八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
(1)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4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4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承兑期不超过六个月的汇票、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电线,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6,甲方有权监督维护服务的实施并考核评估总体维护服务结果,具体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二。
7,甲方应阐明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背景资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8,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及时修改、完善。
10,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维护所需要的证件、证明,使乙方人员得以进入必要的工作地点,但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定。
11,乙方应按照合同和相关附件要求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并遵守和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每周、月、巡检周期、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巡检周期计划安排。
13,乙方在维护工作中发现异常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对于因情况紧急乙方来不及通知甲方或者通知后甲方未能及时做出要求的、但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甲方较大损失的,乙方可以先行处理,事后及时向甲方报告。
乙方需中断线路进行维修时,应事先向甲方申报,并在甲方允许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维修。
14,乙方必须建立至少两台故障响应电话(一台固定电话,一台移动电话),并具备全天上网接受工单的能力。
1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
17,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光缆线路的安全。
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本合同项下维护范围内甲方光缆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18,如有紧急或者重要通信任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按时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19,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企业形象,不得利用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名义、商标、标识、品牌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
乙方应当与派驻到甲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保证从事维护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应符合上岗标准。
乙方人员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保证此类人员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不再接触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维护服务工作,并应将此类人员劳动合同终止事宜及时通知甲方。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
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21,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
否则,如前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22,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
23,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人员、车辆、工具等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2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人员偷盗甲方光缆或其他资产的情况,双方确认后,不论偷盗金额的大小,除由乙方免费修复外,甲方有权在对乙方考核中按盗窃金额的10-20倍扣除相应合同款项。
第七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71乙方维护服务中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5,乙方保证在维护服务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软件、技术和或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26,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27,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
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
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
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30,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1,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持续有效。
32,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维护服务工作的,每逾期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34,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附件二。
3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光缆损坏或故障,或存在损坏或故障的隐患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导致的业务损失或赔偿等。
36,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3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如由此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38,如乙方因服务质量而被扣除的金额连续2个月超过当月服务费用的20%,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终止本合同。
40,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本着相互配合的精神,从做好网吧系统维护,确保网吧营业稳定的最终目的出发,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现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作如下规定,请切实遵守执行!
1、负责合同期内的网吧关门故障的排除。包括主机系统非硬件原因崩溃,以及由于感染病毒和木马造成网吧无法营业之类的故障,城区在一小时之内,城区周边乡镇在5小时之内,本县周边地区县市在24小时之内,组织维护人员到达网吧现场进行故障排除;
2、负责合同期内网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类的升级。在遇有系统重要补丁类升级,以及遇有因病毒和木马之类的防护类升级时,应组织人力,把升级补丁和防范程序安装完毕;
3、对于合同期内的网吧如有系统技术上的咨询和要求解决的问题,应予以解答并配合网吧进行分析和提出解决方案;
4、系统制作完工后,在10天之内如果甲方对系统效果不满意,应甲方要求同时甲方已改做其它系统后,退付原已支付系统制作费的50%。
1、认真配合和协助乙方解决网吧问题。如乙方提出的解决问题方案中要求更换指定硬件,包括提供协助人员等,在判断无误后配合实施;
2、对于合同期内新增机器台数,包括服务器和工作站的制作,增付系统制作费,按原议定每台数费用全额一并支付;
3、对合同期内更换机器,包括工作站和服务器,工作站按原议定每台数费用全额,服务器按原议定的50%一并支付;
4、系统完工后,由甲方负责网吧日常技术工作。包括游戏电影的添加和升级,常见软件硬件故障等。如若要求乙方派人帮助完成,支付相应工资和车费;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对乙方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在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前,应熟悉甲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等,从合同生效起,提供的主要服务为:
(一)全天候为甲方提供水电维修响应服务。在接到甲方的日常安装、维修或其他相关事宜需要乙方配合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二)每两周对甲方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其附属区域巡检- -次,并填写相应的记录,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在此基础上每月对甲方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整改或节能建议及可行性方案。
(五)乙方必须提供水电资质证书,并给甲方复印、备案。在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六)乙方自带维修的必须工具,并要保证安全性、良好实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中,维护、维修过程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的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相关的设置。当甲方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维修,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第七条 费用结算:每年外包费用_______元,分_______次支付。
支付的附件为:发票、合同、学校会议纪要、半年维修项目登记表和人员巡查登记表及经办人签字、半年服务评价表等。
(一)甲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水电设施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购置,可维修好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职责。由于乙方维修而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购置维修责任。
(二)由于水电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造成师生伤亡的,依据第三方鉴定结论,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末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条款。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服务器维护事宜达成本协议。
注: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详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e) 防病毒软件的安装和配置,定时更新杀毒引擎和病毒库,以及在发现病毒感染后提供杀毒服务(用户需自购防病毒软件)
h) 提供数据库硬盘备份(每天提供一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