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4S店保养太贵、排队太麻烦,自己也是可以去外面做保养的,同样是能够享受正常质保的。
如果4S店跟你说:你不在他们店里保养,我就不给你质保了,或者怎么样,就不能保修了。这就完全是霸王条款。
就有点好比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好吃的东西都拿走,一个人吃,想要独擅其美,但挨打的时候,也是这种不听话的小孩子。
国家质检总局曾经就汽车三包法规定过的,有这个解读的,产品质量处处长巫小波说:
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
翻译下就是:我们作为消费者是可以自由选择修理厂来进行保养的,只要不是因为保养原因造成的车子损坏,都是能够享受正常质保的。
我今天去别家,就去别家,没去4S店,我换了个机油,然后车子喇叭坏掉了,你说:“你在别人家做过保养了,这个喇叭不给你质保了。”这是不可以的。
所以不用听信任何销售人员,或者是售后顾问的这些措辞,这是国家说的,家法不能大于国法,想去哪保养哪保养,谁也拦不住,但是都要有正规凭证的。
想去哪就去哪,不代表我们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保养的周期、项目还是必须要按照保养手册来的,如果不遵守的话,真的是有可能会脱保的。
车子开得比较少,半年过去了,就才开了大概7000km的样子,要么再开3000km再去保养吧!
最新的汽车三包法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上面讲。
因为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是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的。
这就好比疫情期间,在家远程办公,人是在家里,没有出现在公司里面,但你每天要完成的工作量、任务进度,这个还是要完成的。
大多数的4S店扯皮,都是因为我们在外面做了个保养,他说起来就是你保养不当。
首先时间和保养项目挺好证明的,不管去哪个修理厂做个保养,票据总有的,录入档案,前提是正规修理厂,黑心摊子那没办法了。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27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向托修方交付规定的结算清单和票据,都是有。
第34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并且要求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等等。
简单地讲就是:你手头可以拿到凭据,做了什么,什么时候做,它这里还联网给你登上去,你哪怕搞丢了也说得清楚,而且也不存在伪造不伪造的东西。
比如说:你保养要用个机滤,以后纠纷了,说就是你机滤坏掉了,你外面保养,你活该!
提供机滤的购买渠道、产品合格证明,让那个维修厂给我们留一个备份,这能更好地说明,我用的东西真的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正常保养之后,也要问修理厂拿“出厂竣工证明”,这个很少有朋友拿,一般都只拿了“维修结算清单”和发票。
如果车子出现问题了,那维权就需要修理厂“工商执照”、“维修行业经营许可证”、“维修工资质证明”、“维修能力等级证明”,你看,一大串。
我们平时外面去修,图方便,都没有这个东西,对不对?不一定要纸质的,你让人家老板照片准备好,发几张给你,对不了?
你这个东西是确保质保是有效的东西,同样也是看这个维修厂靠不靠谱的,对不对?有这些东西说明它也是正规的。
不是说爸妈让你今天穿红衣服,你就只能穿红衣服的;吃饭拿筷子一定要左手的,我就要拿右手。没有这种东西的。
明明外面也是可以保养的,也是不会脱保了,刚才也是讲过了,不少朋友也已经知道了。
刚才也说了,半年就跑了7000km,也是按照保养手册的半年期限,去做保养的。
但是如果已经脱保了的车子,4年了、5年了这种车子,要不要还是按照这个标准来?
有的4S店说:你这个保养周期我建议你缩缩短。有的说:你拉长点问题也不大的。到底听谁的?
厂家一套说法、4S店一套说法、网上一套说法,我自己心里说不定还有点说法,到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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