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 范晓林)记者昨天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主要措施。
据悉,《实施方案》重点围绕9个领域,明确5项保障措施,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前提下注重地方创新,确保用足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方案如下:
一、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的,根据车辆类型(中型、重型)和提前报废时间,按照1万元~4.5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提前报废且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按照3.5万元~14万元/辆不等予以分档补贴;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照3.5万元/辆予以补贴。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将报废2014年底前购买的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纳入支持范围。
二、农机报废更新。支持20马力以下拖拉机报废最高补贴标准从1000元/台提高到1500元/台;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农机,报废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50%。结合省情实际,新增粮食烘干机等农机的报废更新补贴,补贴标准按现有购置补贴额的30%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
三、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对车龄8年及以上的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且更新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四、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且购买纳入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且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照本通知标准执行补贴。消费者按本方案标准申请补贴,相应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五、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对于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车再购买新车给予分档补贴:购买新车为燃油车的,价格5万元(含)至15万元的补贴6000元,价格15万元(含)至25万元的补贴10000元,价格2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000元;购买新车为新能源汽车的,在燃油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3000元。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可以按照此标准申请补贴,相关转让的旧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六、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针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脑(含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电视机(含投影仪)、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热水器(含壁挂炉、小厨宝)、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电风扇、家用冰吧、洗碗机、净水器、智能马桶(含马桶盖)等17类绿色节能家电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成交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给予产品成交价格5%的补贴。
七、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报废非标电动自行车或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和方式另行制定。
八、家装家居改造。支持绿色建材产品消费,对购买家具、门窗、卫生陶瓷、室内板材、地瓷砖、涂料、暖通及太阳能利用系统等绿色建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发放消费券,补贴标准为成交价格的15%左右,每人限领取3000元额度,消费者免申即享。
九、居家适老化改造。对全省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社会老年人自付50%、补贴50%,补贴上限每户3000元;困难老年人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补贴。社会老年人和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均实行依申请补贴。对已享受过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的困难老年人家庭,此次不重复补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通气会上得知,作为先期落地举措之一,由省住房建设厅参与指导的2024年金秋南京家居家装以旧换新活动将于9月5日(本周四)在宁举行。活动将以“幸福家居”为主题,突出适老化改造、放心家装、以旧换新等便民服务内容。